8月26日,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长三角氢能高速示范线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 揭榜任务内容
鼓励氢燃料电池车辆在高速路线上开展区域运营的规模化应用,拟部署揭榜任务,打造长三角地区高速示范线。布局公共支撑、规模化示范应用的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适应市场竞争、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推动氢燃料电池车辆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规模化示范应用。
▶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二)申报单位需具备规模化营运能力,车辆要求接入嘉兴市氢能产业大数据平台,并有成熟运营案例或客户评价。
(三)申报单位申报的氢能示范线应在长三角地区,车辆须从G15沈海高速乍浦(平湖南)、独山港东、独山港西、嘉兴港区4个高速口上、下。
(四)申报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申报任务。
▶ 补贴范围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按入围线路及规定的高速口上下的氢能车辆高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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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