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国华投资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风电制氢氨一体化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具备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风电等效利用小时数可达3600小时以上。集团公司在该区域拥有铁路、化工、新能源、水处理等运营项目,通过铁路可发挥与河北、山东地区港口产业的协同发展优势。
基于此,在巴彦淖尔规划建设1000万千瓦新能源,300万吨绿色燃(原)料。按照“分期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基地项目规划建设。
其中一期先导项目为乌拉特中旗风电制氢氨一体化项目,拟建设340万千瓦风电,配置一定比例电化学储能系统,配套建设电解水制氢站和年产百万吨级合成氨站。项目将在巴彦淖尔市形成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就地转换绿色燃(原)料基地,并利用集团内部铁路与港口优势,与集团内部单位共同构建低成本运输动脉、中转集散和贸易中心。
招标范围:拟开展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完成综合篇预可研报告、机型比选报告、指标申报方案报告(含初步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生产模拟报告、风电核准申请报告、储能备案申请报告、远期危化品港口码头规划报告、新能源项目预可研报告、氢氨项目预可研报告、铁路支线预可研报告、风资源论证报告、铁路支线纳规核准报告、氢氨备案申请报告等以上各项报告的编制,完成专家或内部评审。配合完成招标人立项要求的各项专篇编制工作(电力营销专篇、生产运维专篇、科技创新专篇、法律合规风险分析专篇、信息化等专篇),并配合招标人开展项目指标申报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为准。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30个自然日内,投标人须完成招标人要求的相应报告编制、评审、修编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国华投资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风电制氢氨一体化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风电制氢氨一体化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7454,招标人为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具备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风电等效利用小时数可达3600小时以上。集团公司在该区域拥有铁路、化工、新能源、水处理等运营项目,通过铁路可发挥与河北、山东地区港口产业的协同发展优势。基于此,在巴彦淖尔规划建设1000万千瓦新能源,300万吨绿色燃(原)料。按照“分期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基地项目规划建设。其中一期先导项目为乌拉特中旗风电制氢氨一体化项目,拟建设340万千瓦风电,配置一定比例电化学储能系统,配套建设电解水制氢站和年产百万吨级合成氨站。项目将在巴彦淖尔市形成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就地转换绿色燃(原)料基地,并利用集团内部铁路与港口优势,与集团内部单位共同构建低成本运输动脉、中转集散和贸易中心。
2.1.2招标范围:拟开展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完成综合篇预可研报告、机型比选报告、指标申报方案报告(含初步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生产模拟报告、风电核准申请报告、储能备案申请报告、远期危化品港口码头规划报告、新能源项目预可研报告、氢氨项目预可研报告、铁路支线预可研报告、风资源论证报告、铁路支线纳规核准报告、氢氨备案申请报告等以上各项报告的编制,完成专家或内部评审。配合完成招标人立项要求的各项专篇编制工作(电力营销专篇、生产运维专篇、科技创新专篇、法律合规风险分析专篇、信息化等专篇),并配合招标人开展项目指标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为准。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30个自然日内,投标人须完成招标人要求的相应报告编制、评审、修编等工作。
因项目处于机会研究阶段,工作开始时间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应继续服务,直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但最终工作进度确保不影响本项目预可研收口、项目立项及指标获取要求,不发生费用变化,具体服务期限以项目具体要求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合同内容包含可研报告编制)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合同内容包含可研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可由合同乙方单位出具且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截图(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招标文件模板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其他资料-附件1、2)提供信用承诺函和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0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12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8-27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西苑路西侧
邮 编:015000
联 系 人:樊文燕
电 话:0478-7866729
电子邮箱:3720799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北二街国家能源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博宇
电 话:010-57336324
电子邮箱:20090146@ceic.com
来源:国能e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