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领域传来喜讯。依据《内蒙古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 (第一批) 的通知》(内财资 [2025] 445 号),乌海市成功获得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三年度奖励资金 2265 万元。为确保资金合理发放,乌海市能源局会同市财政局积极行动,于 5 月 21 日印发《关于组织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中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乌能局发〔2025〕41 号),有序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申报。
截至申报截止日,共有两家企业参与此次申报。其中,乌海氢力鸿运汽车有限公司申请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资金 2263.8 万元,乌海市双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氢气供应资金 1.2万元 。乌海市能源局委托内蒙古氢能产业协会组织开展申报项目积分评估工作。
内蒙古氢能产业协会组织由内蒙古工业大学杨晓宏教授、同济大学戴海峰教授、北京氢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米万良董事长(教授级高工)、 内蒙古工业大学宋力教授、内蒙古正和氢能研究院理事长李建国等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两家企业申请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第三年度中央奖补资金的项目展开评审。评审过程中,企业不仅详细汇报了项目情况并接受专家严格质询,评审组还同步对氢能制、储、加、用全产业链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实践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专家组认定,乌海氢力鸿运汽车有限公司购买 49 辆氢能重卡,运营总里程超 17 万公里,不仅推广目标合理,还对周边区域氢能生态产业起到显著带动作用,获得氢能车辆积分 226.38 分;乌海市双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凭借制、加、换氢一体化业务,获得氢能制取积分 0.12 分,两项积分总计 226.5 分。经评审,两家申报企业均符合《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考核评价规则》的量化指标要求,申请资金与获得积分相匹配,专家组一致推荐其申请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第三年度中央奖补资金。
此外,专家组针对申报企业未来的示范应用提出宝贵建议,希望企业进一步梳理氢能重卡在示范运营中出现的故障类型及处置方法,同时积极建立周边跨城市群的协调机制,推动氢能供应网络互联互通,为后续燃料电池汽车在内蒙古地区示范应用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